书,来了这个陌生的城市。
我们约定好,一毕业,我就回去找工作。
3.异地两年,每次都是我去看他。
周末、节假日,任何能挤出的碎片时间,我总是拖着行李箱在高铁上补实验报告,就为了多陪他一天。
楚真真经常笑我,“这么拼,值得吗?”
而现在,那些熬过的夜都成了笑话——他跟别人有了孩子,算算年龄,我前脚来读研,他后脚就跟人家滚床单了。
心里像塞满了玻璃渣,每呼吸一下,都硌得生疼。
“你自己忍不住寂寞,跟别的班花滚床单的时候,想过这六年吗?”
“你难道就没有错吗?
你一心只知道做实验,你有没有想过作为一个血气方刚的男人,异地我憋得也很辛苦!”
“看着别人成双成对,我很羡慕。
那次是意外,我喝醉酒了,她趁虚而入。”
耐不住寂寞的人竟咬反咬一口,这狗急跳墙的姿势还挺标准。
我冷眼看着谭渊,“你长点骨气,不要一出轨就甩锅给酒精。”
“我问你,白欣玥能熟门熟路的找上门,还恰好赶上我在的时间,信息掌握得这么全面,怎么看都不像是初犯吧!
如果第一次是意外,那后面呢?
你们不止滚过一次吧?”
谭渊低头不语,看来我猜对了。
“你真让我恶心!”
就在我转身逃离的瞬间,颈间骤然一紧。
谭渊不知何时扯过旁边散落的风筝线,像套马索般勒住了我的脖子。
“话还没说完呢,你去哪?”
他声音里带着癫狂的笑意,手上力道骤然加重。
“我向你保证会和她分开,我们还像以前一样好吗?”
细若游丝的风筝线瞬间嵌入皮肉,我感到一阵锐利的刺痛。
气管被压迫的窒息感让我眼前发黑,指甲无意识地抓挠着颈间的夺命细线。
“呜……”喉间挤出破碎的呜咽,风筝线却越收越紧。
直到我双腿发软跪倒在地,那根染血的细线才从谭渊手中缓缓垂落。
温热的液体顺着脖颈蜿蜒而下,我颤抖着伸手触碰,指尖立刻染上刺目的鲜红。
这平日里轻盈柔软的风筝线,此刻竟成了最锋利的凶器。
“秋秋!
我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
谭渊嚎哭着,沾血的手指想要触碰我的伤口。
我拼命地挣脱,指甲在他手臂上抓出深深血痕,“滚开!
别碰我!”
此刻哪怕是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