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月的空间。
一股冰冷的、带着铁锈味的腥气猛地涌上喉咙。
我用力咽了下去。
七年。
两千多个日夜。
我像个虔诚的朝圣者,供奉着我的全部:青春、热情、唯一的财产、全部的爱意,甚至卑微到尘埃里的自尊。
我燃烧自己,只为照亮他通往“成功”的路。
我以为付出一切,总能换回一点真心,一点珍惜。
可结果呢?
他穿着我卖掉“家”换来的钱给他置办的昂贵西装,坐在我陪他喝到胃出血才拿下的高端项目带来的名利场里,怀里抱着他求而不得的白月光,然后告诉我:她只是低血糖犯了。
而我,林晚星,我的存在,我的感受,我的尊严,在他眼里,轻贱得不如他衬衫上那个刺眼的唇印。
所有的委屈、愤怒、不甘、七年积攒的疲惫,在这一刻,被这巨大的、冰冷的荒谬感彻底冲垮、碾碎。
没有歇斯底里,没有痛哭流涕。
反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平静,像风暴过后的死寂海面,冰冷,深邃,再也不会掀起任何波澜。
我看着他,看着他那张曾经让我魂牵梦萦、此刻却陌生得令人心寒的脸。
看着他护着许知意的那只手。
看着他衬衫上那枚刺目的唇印。
然后,我缓缓抬起自己的左手。
灯光下,那枚戴在我左手无名指上的订婚戒指,折射出冰冷的光。
铂金的戒圈,中间镶嵌着一颗小小的钻石。
不大,款式也很简单。
是江牧野事业刚有起色时,在一个商场专柜买的。
他说:“晚星,委屈你了,以后给你换大的。”
我当时怎么回的?
我好像笑着说:“这个就很好,我很喜欢。”
喜欢它的简单,喜欢它所代表的承诺。
现在想来,真是傻得可怜。
承诺?
在他江牧野的字典里,大概只有“利益”和“占有”。
而我,不过是他暂时占有的、一件还算趁手的物品罢了。
指尖触碰到那枚冰冷的金属戒圈。
很凉。
我的动作很慢,很稳。
没有一丝颤抖。
手指捏住戒指,一点点,将它从无名指上褪了下来。
皮肤被摩擦,留下了一道浅浅的、很快就会消失的红痕。
这个过程,在死寂的包厢里,被无限拉长。
所有人都屏息看着,包括江牧野。
他脸上的那种掌控一切的、带着不耐烦的表情,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
他的眉头蹙得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