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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81:我靠赶山养活全家罗高华李全福结局+番外小说

花猫子看花 著

其他类型连载

桃花是早产?罗高华前世还真不知道这个情况,他只知道李桃花今晚要是不送去公社医院的话,会难产大出血而死!他当即冲进了家门。“高华?”“你去哪儿了?”“你这是摔进泥塘里去了?浑身都是泥!”屋里,一群人都向他看了过来。罗高华则直接走到了自己老丈人‘李全福’的面前,“爸,赶紧把桃花送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她会死的!”李全福冷冷地看着罗高华,不说话。罗高华急道:“爸,我来不及跟你多解释,总之,你要相信我的,必须马上送桃花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李全福还是不说话。若是几年前,罗高华说这个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但今时今日,他对于罗高华的话,半个字都不愿意相信。其他人则问道:“高华,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一回来就口口声声地说桃花会死?”...

主角:罗高华李全福   更新:2025-04-28 19: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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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主角分别是罗高华李全福的其他类型小说《重回81:我靠赶山养活全家罗高华李全福结局+番外小说》,由网络作家“花猫子看花”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桃花是早产?罗高华前世还真不知道这个情况,他只知道李桃花今晚要是不送去公社医院的话,会难产大出血而死!他当即冲进了家门。“高华?”“你去哪儿了?”“你这是摔进泥塘里去了?浑身都是泥!”屋里,一群人都向他看了过来。罗高华则直接走到了自己老丈人‘李全福’的面前,“爸,赶紧把桃花送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她会死的!”李全福冷冷地看着罗高华,不说话。罗高华急道:“爸,我来不及跟你多解释,总之,你要相信我的,必须马上送桃花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李全福还是不说话。若是几年前,罗高华说这个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但今时今日,他对于罗高华的话,半个字都不愿意相信。其他人则问道:“高华,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一回来就口口声声地说桃花会死?”...

《重回81:我靠赶山养活全家罗高华李全福结局+番外小说》精彩片段


桃花是早产?

罗高华前世还真不知道这个情况,他只知道李桃花今晚要是不送去公社医院的话,会难产大出血而死!

他当即冲进了家门。

“高华?”

“你去哪儿了?”

“你这是摔进泥塘里去了?浑身都是泥!”

屋里,一群人都向他看了过来。

罗高华则直接走到了自己老丈人‘李全福’的面前,“爸,赶紧把桃花送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她会死的!”

李全福冷冷地看着罗高华,不说话。

罗高华急道:“爸,我来不及跟你多解释,总之,你要相信我的,必须马上送桃花去公社医院,要不然就真的来不及了!”

李全福还是不说话。

若是几年前,罗高华说这个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相信,但今时今日,他对于罗高华的话,半个字都不愿意相信。

其他人则问道:“高华,你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一回来就口口声声地说桃花会死?”

“几位伯伯叔叔,你们一定要相信我,赶紧劝劝我爸,让他开拖拉机送桃花去公社医院……”

“你不说清楚,我们如何相信你?”

“来不及了!”

罗高华扫了眼众人,发现他们都不相信自己,而自己又不可能告诉他们,自己是重生回来的,那就只能硬来了,“既然你们都不同意,那就只能靠我自己来送了!”

“你闹够了没有?!”

就在罗高华准备冲进产房,自己动手的时候,李全福陡然站在了他的面前,“罗高华,你到底想怎样?”

“你害我女儿害得还不够吗?!”

“要不是你这几年天天喝酒打牌,屁事都不做,家里三个孩子也不管,我女儿会因为太过劳累而早产吗?”

“我告诉你,罗高华,我女儿今晚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绝对让你陪葬!”

看着愤怒的李全福,罗高华内心是愧疚的。

前世,李全福把唯一的女儿嫁给他,虽然条件是让他当上门女婿,但自从他上门之后,李全福并没有瞧不起他,也没有刁难他,恰恰相反,李全福处处为他着想,全心全意帮他养家,简直把他当做亲儿子一般对待。

可他却不但不感激,反而只有怨恨,最后更是大打出手,把李全福打成了残疾,终生躺在床上,没过几年就郁郁而终了。

此刻,再次看到李全福,他很想抱一抱他,但眼下时机不对,他只能把愧疚埋藏在心底,柔声道:“爸,我知道错了,但现在不是骂我的时候,而是应该先救桃花!”

“她今晚会难产大出血,接生婆是救不了她的!”

嗯?

李全福一惊。

既惊讶罗高华今晚的态度,也惊讶罗高华的预测。

“不好了,桃花昏过去了!”

就在这时,临时产房里陡然传出一声惊叫。

“爸!别犹豫了,快去启动拖拉机,我去抱桃花!”

罗高华说完,绕过李全福,快步冲进了产房。

“你干什么?”

产房里,一个老婆婆尖叫。

“我要送我老婆去医院!”

说完,罗高华就抱着已经昏睡过去的桃花,又冲了出来。

看到脸色苍白双眼紧闭的女儿,李全福浑身一凉,再也不敢有任何迟疑,急忙去启动拖拉机,而那些叔叔伯伯们,则拿衣服的拿衣服,拿被子的拿被子。

李全福是桃树湾大队的大队长,也是队里唯一的拖拉机手。

队里唯一的拖拉机就停在他家门口。

嘟嘟嘟……

很快,李全福就启动了拖拉机。

叔叔伯伯们把棉被垫在挎斗上,罗高华则抱着李桃花登上挎斗,让她睡在棉被上,把衣服盖在她身上,然后,把她的头放在自己怀里,连连喊道:“桃花,你千万不能睡,我们的好日子马上就要来了!”


罗高华先把鸡汤炖上,然后烧水给三个孩子洗漱,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然后又把脏衣服洗了,晾干。

鸡汤炖好之后,四人便坐在一起,开心地吃喝了起来。

中午送去的鸡汤有点多,罗高华晚上就没有再去卫生院送鸡汤了。

吃饱喝足之后,罗高华就洗漱睡了。

翌日,依旧是天刚麻麻亮,罗高华就醒了。

不是罗高华睡眠差,实在是昨晚上睡得太早了,没办法不早起啊。

起床之后,他先去水井里挑了五趟水,把水缸装得满满当当,然后拿上砍柴刀和锄头,背上背篓,再度进山去了。

李全福早就被惊醒,一直躲在房间的窗户后边,看着罗高华的一举一动。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罗高华比以前勤快了许多,但他依然保持着警惕,实在是罗高华前几年的行为太混账了,让他不得不留一个心眼。

“在观察两天,要是他还是如此勤快,我再把秘密告诉他。”

没错,在李全福心里,还有一个秘密一直瞒着罗高华,没有透露过半点风声。

罗高华并不知道这些,他进了山里,直奔驼峰山。

经过这两天卖东西的经历,他发现,山里的野菜是真不值钱,才一分钱一斤。想要挣钱,还是要找肉菜才行!

一只野鸡就是三五元不等,要是能够一次性抓十只,那就是三五十元,几乎比大多数工人的工资都要高了!

更何况,山里又不只有野鸡,还有野兔,也是美味。

更有野猪!

野猪的价格虽然没有野鸡野兔的高,但它重啊!

一头八十斤的黄毛野猪,即便是六角钱一斤,那也是四十八元!

一头野猪就比人家两个月的工资还高!

这简直就是无本万利!

嗷嗷嗷……

正想着野猪,罗高华就听到前方传来了野猪的惨叫声。

他连忙快步走了过去,就看到自己昨天才挖的陷坑里,有一头大约一百斤左右的野猪被尖利的木头,戳得鲜血淋漓,已经奄奄一息。

毫不迟疑,罗高华拿起砍柴刀,快步走了过去。

扬起砍柴刀,用厚重的刀背,狠狠砸在野猪的脑袋上。

野猪当即倒在地上,再也没了声息。

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罗高华没有办法在这边给野猪开膛破肚,进行简单处理,只能将它整个先扛出去再说。

野猪的毛非常的坚硬,像一根根荆棘刺一样,戳在身上,非常的疼。

罗高华只能找来两根木头,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然后,又找来一些宽大的树叶,把野猪全部遮盖起来,目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全部搞完之后,他就把野猪牢牢捆在担架上,又把担架放在背篓上方,就这样背着出了山。

到了山外,他直接抄近道去了青山公社,并没有经过桃树湾。

一路上也没有遇到几个人。

“高华,看你满头大汗的样子,这是弄到大货了?”

国营饭店后门,侯叔正在喝茶,看到罗高华快步走来,连忙站了起来。

“侯叔,确实是大货,是一头刚换毛的野猪!”

罗高华把背篓放在侯叔的面前,揭开了宽大的叶子,露出了里面野猪头。

“还真是野猪!”

侯叔一喜,“我们饭店正好缺点肉,你送来的真及时!”

“小光,阿才,赶紧过来帮忙!”

侯叔虽然只喊了两个人,但其他的师父也都纷纷过来帮忙。

先把野猪清洗了一遍,然后抬起来,用大秤,称了一下,重九十六斤八两。


“妈,要是没有其他的事情了,我就先回去了。”

李桃花不愿意理他,刚出生的孩子又一直都在睡,罗高华留在这里,确实有点尴尬。

离开卫生院,罗高华直奔供销社,准备买点米面和调味品回去,等到结账的时候,才发现需要票,才能买得到。

“同志,不要票行不行?”

“不行!”

“我多给钱……”

“多给钱也不行!”

售货员的态度很差,也很轴,直接把东西全都又收了起来,嘴里还骂骂咧咧,“没有票,你来买什么东西,纯粹是浪费我的时间!”

罗高华懒得跟她计较。

主要是,这个时代的售货员,那可是金饭碗,高傲得很!

没看到墙壁上写着,不准打骂顾客吗?

离开供销社,罗高华直接回家了。

到了家里,发现三个孩子都不在家,估计是去村里找玩伴玩去了。

睡觉的话,时间还早,但进山又有点晚了,罗高华便拿出工具在家里修修补补。

虽然现在是农忙时节,但让他出工是不会去出工的,他也不在乎年底结算的那点工分。

马上就要分产到户了,对于队员上不上工的问题,管理上确实宽松了很多,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上纲上线。

如今,只要你不参与最后的分粮分钱,计算工分,其他队员都不会多说什么。

罗高华是上门女婿,这栋房子是属于他老丈人的,从建成到现在差不多也有二十多年的时间了,虽然不至于到处漏水,但需要修补的地方也不少。

该换瓦的地方换瓦,该填补泥巴的地方填补泥巴,该锄草的地方锄草……

铛,铛,铛!

就在他爬上屋顶,换瓦的时候,就听村口传来了响亮的撞钟声。

“下工了,开饭了!”

同时,一声大喊声响起。

然后,就听到一声又一声同样的喊声,宛如回音一样传到了四面八方。

桃树湾还没有通电,没有高音喇叭,想要把消息快速传递出去,就只能靠这样的土办法,一个一个的接力喊。

没过多久,就看到一个个队员从田地里走了回来。

有挑着箩筐的,有扛着锄头的,有牵着水牛的……

一个个说着各种话题,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笑声。

看到这样的场景,罗高华忍不住坐在了屋顶上,慢慢欣赏。

凡是上了工的队员,都可以在大队部吃饭,当然,也可以选择回家吃,只是没有人会这么做而已。

有公家的粮食吃,为什么要回家吃自己的粮食,把自家的粮食节约下来,它不香吗?

只是公家的粮食也不多,都是一些野菜和杂粮粥。

罗高华远远看着,都觉得很没有食欲。

难怪现在游手好闲的人越来越多。

实在是,下了力也没东西吃,还不如不下力!

因此,很多人都选择不出工,即便出工,也是出工不出力,导致粮食产量越来越少,生活也就越来越窘迫。

这不是队员们不勤快的问题,而是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好在,上面已经意识到了这些问题,正在改革,要不了多久,桃树湾就能焕发新生!

“你爬那么高干什么?”

正在罗高华胡思乱想之际,就听到下方传来了老丈人李全福的声音。

罗高华低头看了一眼,笑道:“我刚刚在更换坏了的瓦片,听到下工的钟声,觉得有趣,便坐着看了一会。”

“上工下工的钟声,每天都要敲好几回,有什么趣?”李全福道,“孩子们呢?”


全程看下来,其他师傅都在赞叹罗高华的厨艺,而侯叔则很好奇,在上一次的酒局,要不是罗高华酒量确实好,他也不可能记住他,而且,在他内心深处是瞧不起罗高华的。

因为那次酒局上,他了解过罗高华,就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二流子。

今天,他才发现罗高华还是有本事的,至少厨艺非常不错。

罗高华腼腆一笑,“这都是我自己瞎琢磨的,让各位师傅和侯叔见笑了。”

前世的他,几十年单身生活,倒是锻炼出了一手好厨艺。

“您尝尝?”

罗高华舀了一碗汤出来,递给侯叔。

侯叔拿起小瓷勺,舀了一点点,喝进嘴里,咂了咂嘴,随即眼睛放光道:“高华,你这鱼汤熬得好啊!没有半点鱼腥味不说,还有萝卜的清甜,鱼的鲜味,真是不错!”

“你有没有兴趣来我们国营饭店上班?”

接着,侯叔就开始邀请罗高华,他是真的起了爱才之心。

罗高华婉拒道:“谢谢侯叔的赏识,我懒散惯了,偶尔炒两个菜还行,要是天天让我炒菜,估计我这点技术就不够看了。”

“行吧,你自己决定。”

侯叔也没有强求。

其他师傅也都尝了一口鱼汤,都赞叹不已,但听罗高华竟然拒绝了侯叔的邀请,他们瞬间又觉得此人有点不知天高地厚了。

要知道,能够来国营饭店工作,那可是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事情?!

先不说工资多少,就是每天带回去的剩饭剩菜,都足够让无数人眼红了!

更何况还是侯叔的亲自邀请?

这时,小郭拿着钱过来了,“师父,那三条草鱼一共是十三斤八两,七角钱一斤,共计九元六角六分。”

侯叔没有接钱,而是示意小郭把钱直接给罗高华。

正是缺钱的时候,罗高华也没有客气,直接把钱接了,揣进兜里,“谢谢侯叔,我这就把鱼汤端去卫生院给我老婆喝。我住在桃树湾大队,您什么时候想要人陪您喝酒了,您尽管给我送信就是,我一定随叫随到。”

“好的,快去吧。”

侯叔笑道,“你拿什么装鱼汤?”

罗高华一怔,讪讪笑道:“我能不能把砂锅端走?等我老婆喝完了,再给您送过来?”

“没问题,再拿个碗和汤勺。”侯叔很爽快就答应了。

罗高华千恩万谢,随后端着一砂锅鱼汤,拿着碗和汤勺就离开了国营饭店。

等罗高华走远之后,小郭忍不住问道:“师父,您对这人这么好,是您家亲戚吗?”

侯叔摇摇头,笑道:“是我的酒友。”

“酒……酒友?”

小郭一惊。

这么多年来,能够被师父当做酒友的,一个都没有,因为没有一个人能够让师父喝酒喝尽兴!

如此看来,这罗高华显然也是酒中高手!

小郭不由得在心里默默记下来,以后再见到罗高华,一定要格外客气。

……

青山卫生院,李桃花还在昏睡。

大婶二婶已经回去了,李全福也不在,就只有陈秀菊在这边照顾李桃花和刚刚出生的小婴儿。

病房里,还有其他住院的病人和家属。

闲来无事,几个大妈就凑到陈秀菊身边,逗弄刚出生的小婴儿。

“这孩子真可爱!”

“你看这孩子的皮肤,白白嫩嫩的,多好看啊。”

“是男孩,还是女孩?”

“女孩。”

听了陈秀菊的回答,几个大妈沉默了片刻,又问,“这是第几个了?”

“第四个,都是女儿。”

“什么?四个都是女儿?”

几个大妈惊叫一声,随后撇了撇嘴,离开了,再也没了闲聊的欲望,就只有一个姓肖的大妈,还坐在这边,叹道:“你说说,这都是什么世道,难道女儿就不是人了?”


罗高华笑着打了个招呼。

“高华,你这是又给你老婆熬了什么汤?”

侯叔笑眯眯地走了过来,看了看罗高华手中的砂锅,以及背上的背篓。

罗高华道:“野鸡汤。”

侯叔揭开盖子,闻了闻,赞道:“嗯,好香,没想到你熬鸡汤的技术也这么好!”

“侯叔,您过奖了。”

罗高华一笑,把砂锅放在地上,又把背篓取了下来,从里面提了一只野鸡出来,递给侯叔,“侯叔,这是我今天刚从山里抓回来的,又肥又大,您拿回去尝尝鲜。”

侯叔没有接,而是喊了一声,“小光。”

“师父,您喊我?”

小光连忙跑了过来。

“这是高华送给我们的野鸡,你拿去炖了,晚上给大家加个菜。”侯叔吩咐道。

“好嘞,师父。”

小光提着野鸡去了厨房,边走还边炫耀道,“看见没有,这么肥美的野鸡,也就我师父这么大方,直接拿出来给大家加菜!”

“感谢侯叔!”

一个个师傅都连连感谢。

“你们不用感谢我,要感谢就感谢罗高华。”

随着侯叔的声音落下,师傅们当即向罗高华表示感谢。

罗高华连连摆手,表示不用谢。

侯叔看了眼背篓里面,看到里面还有一只野鸡,以及大量的蕨菜,顿时心领神会,笑道:“你怎么知道我们正好缺鸡肉,缺蕨菜,真是送来的及时啊!”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白送,辛苦费还是要给一点的。”

“这样吧,野鸡这么大,算五元钱辛苦费,这蕨菜有多少?”

罗高华知道侯叔是故意这么说的。

不说卖钱,只说辛苦费,就是为了堵住他人的嘴巴,免得别人说他们是在投机倒把。

实际上是买卖,但我没说,你就拿我没办法!

有时候,掩耳盗铃也是一种智慧!

罗高华很感动,笑道:“蕨菜有四十斤,另外还有三十枚野鸡蛋。”

“蕨菜虽然重,但山上都有,我就只能给你算一分钱一斤的辛苦费了,野鸡蛋算一分五厘钱一个的辛苦费,可以吗?”侯叔问道。

“当然可以,太感谢了。”

侯叔给的价要比市场价略高一点,罗高华哪里还有不满意的道理?

“阿才,去给罗高华拿点辛苦费过来,一共是五元八角五分的辛苦费。”侯叔又喊了一个年轻师傅。

“好嘞,侯叔。”

阿才连忙去了财务。

没多久就把钱拿了过来,同时,把野鸡、蕨菜和野鸡蛋都拿进了厨房,摆放在相应位置,最后又把空背篓递给罗高华。

“高华,你什么时候有时间?”

等一切搞完之后,侯叔突然小声问道。

罗高华心领神会,侯叔这是想要喝酒了!

他当即笑道:“这几天有点忙,我老婆在医院刚生完孩子,估计要七天之后才能出院回家,到时候,我邀请您去我家喝酒。”

“这个……会不会不太好?”

侯叔只是想要喝酒,至于在哪儿喝,他并没有太多的要求。

但是,要去罗高华家,他就觉得有点拘谨了。

毕竟,两人的关系不是特别的熟,还没有到相互上门去喝酒的地步!

“不会,不会,您能够去我家,绝对是我家的荣幸!”

罗高华连忙道,接着,又神神秘秘地眨了眨眼睛,“到时候,我给您弄点特别的酒尝一尝。”

“特别的酒?”

侯叔肚里的酒虫瞬间就被勾了起来。

“到时候您就知道了。”

罗高华卖了个关子,然后,背起背篓,提起砂锅,“侯叔,那我们就说定了,等我老婆出院,我就来邀请你去我家喝酒!”

“好,我到时候就厚着脸皮上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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