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高华先把鸡汤炖上,然后烧水给三个孩子洗漱,换上了干净的衣服。
然后又把脏衣服洗了,晾干。
鸡汤炖好之后,四人便坐在一起,开心地吃喝了起来。
中午送去的鸡汤有点多,罗高华晚上就没有再去卫生院送鸡汤了。
吃饱喝足之后,罗高华就洗漱睡了。
翌日,依旧是天刚麻麻亮,罗高华就醒了。
不是罗高华睡眠差,实在是昨晚上睡得太早了,没办法不早起啊。
起床之后,他先去水井里挑了五趟水,把水缸装得满满当当,然后拿上砍柴刀和锄头,背上背篓,再度进山去了。
李全福早就被惊醒,一直躲在房间的窗户后边,看着罗高华的一举一动。
这几天,他亲眼看着罗高华比以前勤快了许多,但他依然保持着警惕,实在是罗高华前几年的行为太混账了,让他不得不留一个心眼。
“在观察两天,要是他还是如此勤快,我再把秘密告诉他。”
没错,在李全福心里,还有一个秘密一直瞒着罗高华,没有透露过半点风声。
罗高华并不知道这些,他进了山里,直奔驼峰山。
经过这两天卖东西的经历,他发现,山里的野菜是真不值钱,才一分钱一斤。想要挣钱,还是要找肉菜才行!
一只野鸡就是三五元不等,要是能够一次性抓十只,那就是三五十元,几乎比大多数工人的工资都要高了!
更何况,山里又不只有野鸡,还有野兔,也是美味。
更有野猪!
野猪的价格虽然没有野鸡野兔的高,但它重啊!
一头八十斤的黄毛野猪,即便是六角钱一斤,那也是四十八元!
一头野猪就比人家两个月的工资还高!
这简直就是无本万利!
嗷嗷嗷……
正想着野猪,罗高华就听到前方传来了野猪的惨叫声。
他连忙快步走了过去,就看到自己昨天才挖的陷坑里,有一头大约一百斤左右的野猪被尖利的木头,戳得鲜血淋漓,已经奄奄一息。
毫不迟疑,罗高华拿起砍柴刀,快步走了过去。
扬起砍柴刀,用厚重的刀背,狠狠砸在野猪的脑袋上。
野猪当即倒在地上,再也没了声息。
手边没有趁手的工具,罗高华没有办法在这边给野猪开膛破肚,进行简单处理,只能将它整个先扛出去再说。
野猪的毛非常的坚硬,像一根根荆棘刺一样,戳在身上,非常的疼。
罗高华只能找来两根木头,做了一个简易的担架,然后,又找来一些宽大的树叶,把野猪全部遮盖起来,目的就是为了掩人耳目。
全部搞完之后,他就把野猪牢牢捆在担架上,又把担架放在背篓上方,就这样背着出了山。
到了山外,他直接抄近道去了青山公社,并没有经过桃树湾。
一路上也没有遇到几个人。
“高华,看你满头大汗的样子,这是弄到大货了?”
国营饭店后门,侯叔正在喝茶,看到罗高华快步走来,连忙站了起来。
“侯叔,确实是大货,是一头刚换毛的野猪!”
罗高华把背篓放在侯叔的面前,揭开了宽大的叶子,露出了里面野猪头。
“还真是野猪!”
侯叔一喜,“我们饭店正好缺点肉,你送来的真及时!”
“小光,阿才,赶紧过来帮忙!”
侯叔虽然只喊了两个人,但其他的师父也都纷纷过来帮忙。
先把野猪清洗了一遍,然后抬起来,用大秤,称了一下,重九十六斤八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