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又能把孤独活成一种艺术形式,显然陈默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但陈默有个秘密。
每天晚上写完作业后,他会偷偷锁上门,打开电脑,戴上耳机,然后整个人变了个模样。
他的眼睛会亮起来,手指在数位板上飞舞,嘴角时不时上扬。
屏幕上的线条逐渐变成生动的角色——有时是持剑的少女,有时是机械巨龙,有时是完全出自他想象的奇幻生物。
那些画作里有种东西,一种我在街头巷尾从未见过的、纯粹而炙热的情感,陈默沉浸在画画时,整个人都在发光。
“只是随便画画...”每次我走到他创作的地方,他都会不好意思地关掉屏幕,好像这是什么见不得人的爱好。
愚蠢的人类,如果我有这种天赋,早就去征服世界了。
我的腿伤恢复得比预期快。
两周后,医生宣布我可以摘掉那个耻辱的脖圈,为表庆祝,我当着陈默的面跳上书架最高层,然后优雅地降落在他枕头上。
“哇哦,”他睁大双眼,“原来你能跳这么高。”
当然,我甩了甩尾巴。
当年我可是能在暴雨夜单挑野狗的勇士,之前只是给你面子,假装柔弱而已。
[3]追求梦想那天晚上,陈默回家时脸上的淤青比平时多。
右眼角肿了,嘴角有血迹,校服衬衫少了两颗纽扣,他轻手轻脚地进门,看到我蹲在鞋柜上等他时明显僵了一下。
“...摔了一跤。”
他小声解释,眼神飘忽。
我跳下来,绕着他的脚踝转了一圈,嗅到至少三个不同人类的气味,还有尘土、橡胶和一丝恐惧的味道。
不是摔跤,是围殴,我的尾巴不自觉地炸毛。
陈默蹲下来,试图安抚我:“没事的,真的...”我用头顶开他试图抚摸我的手,径直走向卫生间。
跳上洗手台后,我回头看他,用尾巴尖指了指柜子上的医药箱。
陈默愣住了:“你...要我处理伤口?”
我发出不耐烦的“喵”声,快点,笨蛋,伤口不及时处理会感染,这可是你教我的。
他似乎懂了,眼睛微微发红。
那个晚上,我们相互陪伴,我趴在他膝盖上监督他给自己消毒、上药,每当他因为疼痛皱眉时就用尾巴扫扫他的手腕。
人类真是复杂的生物,明明自己都照顾不好,还非要救什么流浪猫。
“他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