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患上了会慢慢遗忘一切的病,从名字到亲人,从昨日到童年,记忆像漏水的罐子,一点点流干。
可在我彻底不记得自己是谁的那天,他却红着眼冲进人群,轻声喊我:“佳怡,我是你老公。”
那一刻,所有陌生都失效了。
我不知道我是谁,却本能地相信了他。
如果这世上真的有爱情,那一定是我忘了全世界,唯独记得他。
1手机砸在我面前,屏幕碎成几瓣,和我脸上的妆一样狼狈。
“钟佳怡,你是不是疯了?
跟我出来吃苦,你以为我是来当接盘侠的?”
男人站在街边,手里提着行李箱,把我甩在十字路口,像甩掉一只多余的行李。
他刚才还在说爱我,现在像在踢走一只死皮赖脸的狗。
我咬住嘴唇,没有哭。
哭只会让他更得意。
我低头,看见自己的高跟鞋裂开了口,像我的尊严一样,从金丝鸟的笼子里飞出来,一头撞进这冷雨夜。
我饿了,鞋带断了,钱包也没带,只揣着一台快没电的手机。
我往街边一家便利店走去,脚踝在湿冷的水泥地上刺着疼。
门铃“叮”地一声,我走进去,热气扑面,空调风像柔软的手抚过我发凉的脸。
“请问……可以蹭下热水吗?”
店员没理我。
我低头看到他正在整理货架,一身灰色工作服,背挺得笔直,肩很宽,像能抗住很多东西。
“你要的是热水?”
他终于抬头,看了我一眼。
那双眼睛很黑,很静,像盛着某种没有波澜的深夜湖水。
“嗯。”
我点点头,嗓子哑得厉害,“一口热的就好。”
他没多说,转身进了后面的小操作间。
不一会儿,一瓶还冒着热气的牛奶递到我眼前。
“刚好有,不要钱。”
我一愣,抬头看他。
他皮肤有点粗糙,脸颊有一块擦伤,像刚从工地回来,头发被雨打湿了点贴在额头,身上混着汗味、灰尘和一种干净的皂角香。
“谢谢。”
我双手接过,手指冻得发红,他的掌心却热得吓人。
他没再说什么,回身继续上货。
我坐在角落的小桌前,抱着那瓶牛奶,像抱着我最后一点体温。
他偶尔抬头看我一眼,但从不多问。
这让我反而心安。
我喝了一口牛奶,香甜的味道在舌尖绽开,温热顺着食道一路暖进心口。
胃里仿佛被点了一盏灯。
“你……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