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指出该地块的配建要求中,有一项“无偿代建一所九年一贯制省级示范标准学校”的条款。
这个条款,在最初的招投标文件里,写得非常模糊,只提了“需配建教育设施”,具体标准语焉不详。
宏远利用关系,在后期“解读”时,硬是把标准拔高到了省级示范校,这其中的造价差额,高达数十亿!
江氏措手不及。
要么认栽,追加天文数字的投资(这会导致资金链瞬间紧绷甚至断裂);要么违约,放弃地块,但前期投入的巨额保证金和规划费用全部打水漂,还会面临信誉危机和巨额罚款。
无论选哪条路,都是伤筋动骨!
而宏远,早就准备好了“接盘侠”的角色,等着低价捡漏。
好毒的计策!
我翻遍了所有关于C-07地块的招投标文件、合同草案、会议纪要……果然!
在最初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附件里,关于配建要求,只有一行模糊的小字:“竞得人需按照规划要求,无偿配建相应规模的教育设施(具体标准以最终审批为准)。”
而在项目组提交给我爸的一份后期《风险评估补充报告》的角落里,夹着一份不起眼的、由“某权威咨询机构”出具的《关于省级示范校配建标准的建议参考》,里面详细罗列了各项超高标准和预估造价。
这份报告,被轻描淡写地归类为“参考资料”,并未引起足够重视!
我爸的“稳健”,让他过于相信流程和文件,却忽略了藏在细节里的毒刺!
找到了!
我心脏狂跳,拿着那份该死的“参考资料”,像捧着烧红的炭,冲进了我爸的办公室。
“爸!
你看这个!”
我把文件拍在他巨大的红木办公桌上,声音因为激动和紧张而发颤。
我爸正在批阅文件,被我吓了一跳,皱眉:“晚意?
慌慌张张的像什么样子?
什么东西?”
“城西C-07地块!
配建学校!”
我指着那份报告,“爸!
这标准有问题!
是陷阱!
宏远挖的坑!”
我爸拿起那份报告扫了一眼,眉头皱得更深:“这份东西?
我知道。
只是行业内的参考建议,不是强制标准。
最终标准会在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协议里明确,由规委会和教育局共同审定。
我们一直在跟进,没发现异常。”
“就是现在没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