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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发表时间: 2025-06-20
锅粥。

我冷冷地看着这一切。

看着那个我爱了十年,也骗了我十年的女人,像一条死鱼一样,被抬了出去。

看着那个我曾经称兄道弟的男人,像一条丧家之犬一样,仓皇失措。

我感觉不到丝毫的怜悯。

我的心,早已在他们日复一日的背叛和欺骗中,变成了一块又冷又硬的石头。

法官当庭宣布,休庭。

但所有人都知道。

这场官司,我已经赢了。

而且,是以一种最决绝,最残忍的方式。

我就是要让你们,在所有曾经艳羡你们的人面前,被剥光衣服,露出最肮脏,最丑陋的内里!

这才只是个开始。

真正的地狱,还在等着你们。

6亲子鉴定的结果,没有任何意外。

鉴定报告上那行黑色的宋体字,冰冷而清晰:“根据DNA分析结果,排除路哲为路远的生物学父亲。”

一行字,宣判了我过去七年父亲生涯的死刑。

也彻底将苏晴和沈巍,钉在了耻辱柱上。

第二次开庭,气氛已经完全不同。

旁听席上的人比上次更多,所有人的脸上,都带着一种猎奇和鄙夷的复杂神情。

苏晴没有来,她的律师说她病了,精神状态很不稳定。

沈巍来了。

几天不见,他仿佛老了十岁。

头发花白,眼窝深陷,再也没有了之前的意气风发,只剩下颓败和绝望。

他坐在那里,全程低着头,不敢看任何人。

法官的宣判,没有任何悬念。

一,准予我与苏晴离婚。

二,苏晴在婚姻中存在严重过错,并且对我构成了长达七年的婚姻欺诈,因此,判定苏晴,净身出户。

我们名下所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成都那套价值近千万的大平层,两辆车,以及所有存款、理财,全部归我所有。

三,鉴于路远并非我的亲生儿子,我与他之间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抚养关系。

苏晴和路远的亲生父亲沈巍,需共同返还我过去七年里,为抚养路远所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共计一百八十二万元。

同时,赔偿我精神损失费一百万元。

当法官念到赔偿金额时,沈巍的身体,猛地一颤,差点从椅子上滑下去。

将近三百万的赔偿。

这足以让他倾家荡产。

但,这还不是结束。

离婚官司宣判后,紧接着,就是我起诉沈巍和沈婷诬告陷-害罪的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