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像一个小学生,就算我力气比他大很多,可也只能像个小学生一样被她劳劳的驯服着。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恋爱了,体内的荷尔蒙快速的分泌,我多想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
我今年22岁,还没谈过恋爱,第一次牵手还是刚刚李清雅牵着我跑的时候,女生的手还是好牵,软软的滑滑的。
好想握她一辈子,此刻我想一辈子保护她,希望记忆定格在此刻。
经历过此事,我和李清雅的感情越来越好,经常放学一起回家,当然都是我送他回家,因为我怕她一个女孩子走夜路不安全,说实话,我感觉自己蛮绅士的。
我本以为时间就会这样慢慢过去,因为我的英雄救美,校花可能对我有不同的好感,李清雅可能会成为我的女朋友,想想以后能抱着校花一起睡觉,我心里面就一阵激动。
事情过了一个星期。
我早已经忘了这一件事情。
直到某天大早,我刚从睡梦中醒来,咚咚咚,只听房门被一阵大力轰开。
程良是吧,你涉及一场打人斗殴强行违背妇女意愿的事件,请和我们到警察局调查。
我心里一阵懵逼,我告诉警察,我可是大大的良民啊,昨天晚上我还替天行道了,你们不给我发良好市民奖,现在还要抓我,这是什么世道,什么道理,还有人管吗。
只见带头的警官拿出一张拘捕令,上面写着通缉强奸犯程良,那一刻我心里确实慌了,问题出在哪呢。
我就这样被警察直接抓到了警局里面,直到我在警局看到李纯良这张笑脸,我大概是明白怎么回事了。
但我心里还是不慌,我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我满腔热血,还怕这小瘪三嘛,就算他爹厉害又咋样,难不成还能操控警察,只要李青雅还站在我这面,我就还有人证,就还有人能证明我的清白。
直到站在被告台上,李清雅和王小刚站在原告台上,我崩溃了,这他娘是什么事,我好心救人,现在成被告了,那一刻我的心死了,这世界给我生动的上来一课。
看着王小刚用他的咸猪手放在李清雅腰肢的那一刻,我恨呀,我心中的女神竟然是一个婊子,我程良竟然被一个婊子给演了。
我看着台上的李清雅大声喊道,你就是这么报答你救命恩人的,我注视着她的双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