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秀,皮肤白皙得像初雪,跑步的时候那小腰肢一扭一扭的,紧实的肌肉线条在阳光下若隐若现,光是看着就让人心痒,恨不得自己也能变成那条柔软的布料,紧紧贴在她身上,感受她的每一次呼吸和律动。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和她偶遇,然后她对我一见钟情,上演一出胖子逆袭的玛丽苏大戏,可现实是她看我一眼,都像在看路边一坨垃圾,眼神里带着一丝本能的嫌恶,仿佛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对她呼吸空气的污染。
现在机会来了,尽管这机会带着剧毒,带着让我万劫不复的可能,但又如何?
反正我的人生已经烂到了骨子里,再烂一点,又有什么关系?
我深吸一口气,肥肉跟着颤了一下,决定,必须去试,因为人生这出戏,我已经演了二十几年配角,现在,我他妈要抢戏份,哪怕是抢一个悲剧的角色,我也认了。
不就跑个步吗?
死胖子也有春天!
我发誓,这次我要让春天变成夏天,最好再来场猛烈的暴风雨,把我这身肥肉全部洗刷干净。
我翻箱倒柜,从衣柜最深处掏出一条勉强能套上的运动短裤,上面还沾着不知道多久前的灰尘和霉斑,T恤被肚子撑得像个鼓,勒得我胸口发闷,简直是给衣服做“束胸”手术。
我站在镜子前,简直没眼看,这身打扮简直是健身房的“反面教材”,还是那种劝退级别,我活像一个套着塑料袋的巨大垃圾桶,摇摇晃晃,每一个毛孔都在散发着自暴自弃的气息。
我揣着破釜沉舟的心情,下了楼,每一步都像在踩着棉花,又像在踩着刀尖,膝盖传来细微的咯吱声,仿佛随时会散架,阳光晃得我眼睛生疼,刺得我那双小眼睛几乎睁不开。
小区花园里,果然,小雪已经跑了两圈了,她额头微微冒汗,阳光下,晶莹剔透的汗珠在她清秀的脸庞上闪烁,背心已经微微有些潮湿,紧绷的布料勾勒出她优美的身形,仿佛一件行走的艺术品,每一寸线条都充满了力量和美感。
她那双修长的腿迈着轻快的步子,仿佛带着风,一圈一圈,毫不费力,与周围那些大妈大爷们散步的节奏形成鲜明对比,她就是这花园里最灵动的那一抹色彩,吸引着所有人的目光。
我看着她,心跳开始加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