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百乐门的一名过气舞女。
为留住青春,我买了黑市流传的“人血胭脂”。
涂抹后肌肤果然娇嫩如少女,代价却是每天晚上的噩梦。
直到那晚,我跟踪神秘的胭脂铺老板娘进入地窖。
昏黄灯光下,数十个陶瓷罐连接着透明软管,管中流动暗红液体。
罐子标签写着不同女人的名字,我颤抖着找到自己的那一罐。
转身欲逃时,背脊撞到冰冷物体——竟是老板娘举着针管微笑。
“发现了吗?”
她声音像毒蛇,“胭脂原料,就是你们自己的血。”
我撕开旗袍,后背密密麻麻全是针孔。
我叫白蝶,小时候妈妈跟我说,白色的蝴蝶是她见过最美的精灵,她给我取这个名字是希望我像它们一样,灵动而又圣洁。
可长大后的我却成为了一名舞女,说好听的叫风尘女子,说不好听的就是以色娱人的玩物罢了。
可我心里并没有什么不满,以色娱人也没什么不好的,在这乱世里,像我这样的人能苟活便已是万幸,怎敢有他望。
百乐门的东家势力不小,足以庇护我们这些风尘女子了,我曾经以为这就是我的一生。
但现在我发现我唯一可以安身立命的本钱——青春正在被岁月消磨掉。
我清楚的明白在这个吃人的世界里,即使我曾经是百乐门的头牌摇钱树,但是一但我不能再为百乐门赚取足够的利润,那我就失去了价值,唯一的结局就是像一条野狗一样被百乐门丢掉,然后成为路边一具丑陋的尸体。
这样的例子比比皆是。
窗外,一道惨白电光猛地劈开沉甸甸的夜幕,紧随其后,炸雷轰然滚过天际,震得百乐门后台那面镶着廉价金边的梳妆镜也跟着嗡嗡作响。
镜面颤抖的波纹里,映出我那张脸——白蝶,曾经让上海滩多少男人神魂颠倒的名字,如今像张揉皱又勉强摊开的旧报纸。
昏黄灯泡在头顶有气无力地摇晃,光线吝啬地滑过我眼角,将那几条新添的细纹照得格外分明,如同精心蚀刻上去的诅咒。
指尖带着一种近乎自虐的焦灼,重重按压着下颌边缘那颗顽固的痘。
指尖下的触感,又硬又痛。
挤压带来的短暂快感被更深的恐慌取代,指腹离开皮肤时,一点刺目的猩红赫然沾在指尖上。
更要命的是,那点污血不偏不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