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强能看出是三个小人手拉手的“全家福”。
每一张,都被他像宝贝一样收着。
此刻,背包带子深深勒进他肩头的肌肉,那份沉甸甸的实物感,奇异地给了他一丝支撑。
就在这时,一阵浓烈呛人的烟味飘了过来。
盛建军抬起头,看见岳父严有福背着手,慢悠悠地踱到近前。
老人穿着件半旧的藏蓝色中山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上沟壑纵横,一双眼睛却锐利得像鹰隼,上上下下地打量着盛建军,目光最终落在他肩头那个寒酸的背包上,嘴角向下撇了撇,形成一个刻薄的弧度。
“建军啊,” 严有福嘬了一口夹在指间的廉价香烟,慢条斯理地开口,烟雾随着他的话语喷吐出来,模糊了他有些浑浊却精明的眼神。
“这趟去北京,路远,担子也重。
家里头,冬萍一个人带个孩子,不容易。
你呢,是入赘到我们严家的女婿……” 他刻意加重了“入赘”两个字,像两根冰冷的钉子,瞬间楔进盛建军的耳膜,也钉进了他早已被生活磨得有些麻木的自尊里。
盛建军感到一股熟悉的、带着铁锈味的羞耻感从胃里翻涌上来,他下意识地挺直了有些佝偻的背脊。
严有福似乎很满意盛建军瞬间绷紧的身体反应,他弹了弹烟灰,灰白的烟灰飘落在冰冷的水泥站台上。
“……就得有入赘女婿的觉悟。
男人嘛,养家糊口是本分。
你在外头,甭管多苦多累,钱,得按时往家里拿。
冬萍和小雨,才是你的根,你的本。
别学那些个没出息的男人,出去几年,心就野了,钱也见不着几个子儿,忘了自己姓什么,更忘了自己端的是谁家的饭碗。”
他的声音不高,却字字清晰,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训诫意味,每一个音节都像裹着冰渣,砸在盛建军的心坎上。
那目光,像在审视一件即将押送出去的货物,评估着他最终能换回多少价值。
盛建军只觉得脸上火辣辣的,仿佛被无形的鞭子抽过。
他垂下眼,盯着自己脚上那双刷洗得发白、边缘已经有些开胶的旧皮鞋,鞋尖沾着从出租屋一路走来踩上的泥点。
入赘。
这个身份,如同一个烙印,从他踏进严家门的那天起就深深烫在他的骨头上。
他来自安庆怀宁乡下,家境贫寒,能娶到铜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