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
午夜,周明远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面前摆着一瓶威士忌。
电视开着,但没有声音,画面上的综艺节目里人们夸张地笑着,像一场荒诞的默剧。
酒杯在他手中摇晃,琥珀色的液体反射着电视的蓝光。
他想起第一次见到林雨晴的样子。
大学文学社的朗诵会上,她穿着淡蓝色连衣裙,站在阳光下读自己写的诗。
声音清亮得像山涧的溪水,内容是关于春天的蒲公英。
周明远当时就坐在第一排,看着她纤细的手指轻轻翻动稿纸,阳光透过她的耳廓,像粉红色的贝壳。
追求她花了三个月。
第一次约会是在校园后门的小面馆,林雨晴坚持AA制,却在离开时偷偷在桌上留了小费。
她总是这样,表面倔强,内心柔软得不可思议。
酒杯空了,周明远又倒了一点。
酒精灼烧着他的喉咙,却温暖不了胸腔里的冰冷。
婚礼那天,林雨晴穿着简单的白色婚纱,没有华丽的拖尾,只有精致的刺绣点缀在裙摆。
她坚持不要昂贵的婚庆套餐,说省下的钱可以捐给山区儿童。
当他们交换戒指时,林雨晴的手在他掌心微微颤抖,眼泪落在玫瑰花瓣上,像清晨的露珠。
周明远又喝了一杯。
回忆像老电影一样在脑海中闪回:他们在新家的第一个早晨,林雨晴煎糊了鸡蛋却笑个不停;她熬夜为他校对论文,清晨趴在键盘上睡着;她在他发烧时整夜用湿毛巾为他擦身,手指轻柔得像羽毛...而现在,她让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