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浑身一僵,正要否认,他却递来一块古朴的玉佩:“此玉可保你平安,也能......”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送你回该去的地方。”
我攥着玉佩,心中乱成一团。
回到家,李寻欢一眼便看出我的异样。
在他的追问下,我将事情和盘托出。
他沉默良久,突然将我紧紧抱住:“若你想回去,我绝不阻拦。
只是......”他的声音哽咽,“别忘记,这里有个人,会等你一辈子。”
泪水模糊了视线,我反手抱住他:“傻瓜,我早已把这里当成家,把你当成我的全部。”
月光下,我们的影子交叠在一起,仿佛再也不会分开。
从那以后,那块玉佩被我悄悄收进箱底,连同曾经对现代的思念,一起封存。
春去秋来,转眼间三年过去。
小院的樱花开了又谢,谢了又开。
我学会了酿梅子酒,李寻欢则成了远近闻名的“护妻狂魔”。
偶尔有江湖人寻来,想要见识小李飞刀的风采,却总是扑个空。
只有街坊邻居知道,那个总爱带着妻子逛庙会、买糖人的温润公子,曾是名震天下的小李探花。
某个闲适的午后,我靠在李寻欢怀里,听他讲年少时的趣事。
阳光透过窗棂,在我们身上洒下斑驳的光影。
他低头吻我时,我突然觉得,穿越时空的相遇,或许就是命运最好的安排。
这一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便已胜过江湖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