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还傻傻的认为[至少沈彻现在喜欢的是我,不是顾娇娇]。
不过现在是谁也无所谓了,我拿出厚厚一沓信,正好100封,如果加上今天的事情,刚好101封,
每次我受到委屈都会记录下来,希望沈彻能够发现,信封孤零零在抽屉的一角躺了10年,沈彻一个眼神都没有给它们。
我点燃一把火,这100封信就当对我们爱情的祭奠,这十年就当是喂了狗。
2月份的霖市,大雪下了一夜,
沈彻一身酒气,看起来已经参加完他的订婚paryt,疲惫不堪地瘫倒在沙发边。
看到我来了,他紧紧抓住我,修长的手轻轻摩挲,
[温翎,你能不能不要和娇娇置气,她还是小孩子],
[我不会和她结婚的,你知道,我最爱你了]。
沈彻和我结婚或许只是因为我显赫的家世,认为我是一个可以拿得出手的妻子,是他在稳定地位路上一枚顺手的棋子,而顾娇娇只是他身边不起眼的秘书,
再三考虑下,似乎只有我更合适,
我没有理会他,只是把手抽了出来,死死攥住,指甲印已经深深印入掌心之中,
[小翎,我真的错了,原谅我好不好]沈彻借力跪在我的脚边,像一只讨好的狗,头缩在衣领中不敢抬起来,每一次认错他都是这样。
屋中只有窗外霓虹灯映出的微弱灯光,我看不清沈彻的表情,是真诚的道歉,还是又一次的欺骗,
我不否认,在我和沈彻在一起的这半年中,他对我的照顾无微不至,
家里随处都能看见便签,
[三天后是小翎的生理期,要提醒她少吃冰],
[小翎洗澡最喜欢55度的水,调好水温再叫她过来],
[一点光都会让小翎睡不着觉,一定要把窗帘压紧,再给她戴上眼罩]。
……
可是在便签的最后一张写着[不过是一条舔狗,还把自己当什么了]。
……
[小翎,我给你准备了礼物,在床头柜,快去看看吧],
我拉开抽屉,里面静静躺着一瓶香水,上面附着一张淡黄色的便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