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心脏都颤抖了起来。
我在桥边足足等了一个小时,吹了一个小时的冷风,陆行简始终没有再回来过。
我自嘲的笑笑,不禁想起某个小说里的一句话:爱一个人,就是渡劫。
陆行简就是我的劫。
打车到医院做了一系列详细的检查后,医生很遗憾的告诉我,我得的是脑瘤,晚期。
雪白的诊断单上字字清晰,仅用一行结论就直接宣判了我的死刑。
“医生,那我还没有没有治愈的可能?”
“有,但是不大,即使做开颅手术,成功几率也只有百分之一。”
我盯着那张如同我的命一般单薄的诊断单,顿时有了一丝解脱的感觉。
我也懒得再去问医生我还能活多久。
那种知晓自己死期,一天一天数着日子的感觉比死刑还难受。
倒不如给自己一个惊喜,能在不知不觉中死去就更好了。
回到家拧开钥匙,我才想起来今天还没有买菜。
算了,做了陆行简也不一定爱吃。
我吞了两片止痛药,恹恹的钻进了被窝。
迷迷糊糊里,我做了一个梦。
梦里又回到了我认识路行简的时候。
那时候他刚和当时的女朋友分手,天天借酒消愁,活得浑浑噩噩。
作为班里的学习委员,我被老师委托去他的宿舍照看一眼。
刚推开宿舍门,一股刺鼻的酒味儿就钻进了我的鼻腔,地上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易拉罐和烟头。
我出自好心帮他打扫了宿舍,又打了一杯热水递给他。
正准备走的时候,他一脸戏谑的拦住了我:“既然你这么会照顾人,那要不要考虑一下,当我的女朋友?”
他慵懒的靠在椅子里看着我,痞帅的气息扑面而来,浑身带着一股生人勿近的距离感。
我霎时红了脸,逃也似的离开了宿舍。
但是从此之后,就像中邪了一般,我总是在人群里寻找着他的足迹。
即使我明明知道,他之所以对我表白,不过是拿我当他失恋疗伤的工具,又或者是看我听话而已。
但我还是义无反顾的扑了上去并甘之如饴。
毕竟年少时候的爱意从不问为什么,也不分高低贵贱。
那时候他在外面租了房子,和几个学长在一起搞创业。
听说他的胃不太好,为了照顾他的饮食起居,我自告奋勇的去他的出租屋给他烧饭。
因为是第一次做菜没有经验,火热的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