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主角分别是李秀梅方振国的女频言情小说《重生80:从打猎赶山开始逆袭李秀梅方振国》,由网络作家“孙龙虎”所著,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精彩内容欢迎阅读!小说详情介绍:“我这就把这些肉腌制起来。”李秀梅去拿来簸箕,将鹿肉放在里面,然后倒上盐巴,用手将肉的每一个角落都搓了一遍,最后用之前准备的绳子,将其拴起来,方便悬挂。杨春兰也过来帮忙,“这么多肉,又够我们吃一段时间了。”她们这段时间有肉吃,身体的营养终于跟上了,气色好了很多。李秀梅皮肤更显光滑,整个人看上去更加的秀丽貌美,长得越发的水灵。至于杨春兰,病也稍微好了一些,比之前更加的精神。其实,杨春兰的病并非是什么大毛病,之所以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好,是因为之前饱一顿,饿一顿,营养跟不上导致的。“我把鹿茸带了回来,这东西能够补血气,你们怎么吃都行,好好的补一下。”方振国将口袋里面的鹿茸拿出来,放在旁边的破旧木桌子上。“这东西老值钱,吃了太可惜,还是拿去...
《重生80:从打猎赶山开始逆袭李秀梅方振国》精彩片段
“我这就把这些肉腌制起来。”
李秀梅去拿来簸箕,将鹿肉放在里面,然后倒上盐巴,用手将肉的每一个角落都搓了一遍,最后用之前准备的绳子,将其拴起来,方便悬挂。
杨春兰也过来帮忙,“这么多肉,又够我们吃一段时间了。”
她们这段时间有肉吃,身体的营养终于跟上了,气色好了很多。
李秀梅皮肤更显光滑,整个人看上去更加的秀丽貌美,长得越发的水灵。
至于杨春兰,病也稍微好了一些,比之前更加的精神。
其实,杨春兰的病并非是什么大毛病,之所以一直拖到现在还没有好,是因为之前饱一顿,饿一顿,营养跟不上导致的。
“我把鹿茸带了回来,这东西能够补血气,你们怎么吃都行,好好的补一下。”
方振国将口袋里面的鹿茸拿出来,放在旁边的破旧木桌子上。
“这东西老值钱,吃了太可惜,还是拿去卖点钱。”
杨春兰舍不得吃。
李秀梅也跟着点点头,“妈说的没错,给我们吃了完全是浪费。”
她们都非常节省,肯定是不会吃的。
方振国没办法,只能拿到屋子里面的房梁上挂着。
鹿肉也是非常补,再吃鹿茸的话,补得太厉害,她们的身体反而吃不消。
“我去给你们做饭。”
方振国拿起一块鹿肉,来到灶房里面,将肉清洗干净,然后剁成块。
紧接着,开始烧锅起灶。
不到半个小时,大锅里面升腾起令人口水直流的肉香味。
鹿肉细嫩,没有老虎肉那么的粗糙,营养也更好。
忙完之后,大家坐在桌子旁边,开始大口吃着香喷喷的肉。
以前,即便是过年也未必吃的这么好,现在生活好太多了。
吃完饭,李秀梅用抹布收拾了一下桌子,然后又拿着碗筷去厨房清洗。
“我来帮忙吧。”
方振国跟过去,帮着一起洗碗。
李秀梅愣了一下,不过很快回过神来,心里面有着丝丝的欣喜。
这一段时间,方振国没有打她,平时自己做家务的时候,还会主动过来帮忙。
李秀梅心里面暗暗祈祷,希望方振国一直这样,别再欺负自己。
洗干净完之后,李秀梅又去猪圈里面检查了一下她养的大鹅。
这些大鹅,是她之前偷偷瞒着前身,用身上仅剩的钱买鹅苗养大的。
前身当时知道这件事,还狠狠的揍了她一顿。
李秀梅在院子里面逛了一圈,锁好院子的门,这才回到房间里面。
方振国今天累了一天,此刻已经睡着了。
李秀梅吹灭油灯,在旁边躺下,偷偷的打量着方振国。
“为什么会突然对我这么好?”
李秀梅秀美的脸上带着丝丝的疑惑。
心里想着,难道是菩萨保佑?
“一定是这样的,菩萨见我吃了这么多苦,心疼我,所以施了法术,让他变好了。”
李秀梅开始自己脑补起来。
她打算偷偷存几个钱,买一点香纸,去后山的观音崖,好好的拜拜。
第二天一大早,方振国又拿着猎枪进山,前往昨天去的那片树林。
那片树林猎物非常多,是个不错的狩猎点。
现在已经进入到深冬,他清楚的记得,最多再过10天,这一片山脉,将会出现20多年以来最大的一场雪。
由于提前大雪封山,很多村民没办法进山狩猎,而且就连通往小镇的路,都被大雪给封了。
整个村子的村民,足足饿了两个月,很多人差点就被活活饿死。
方振国很庆幸,知道大雪封山的事情,提前来山里面狩猎,多囤一些肉。
到时候所有人都饿肚子,只有自己一家人,还能美滋滋的吃着肉。
进入到树林,他准备继续往深处,刚走出几步,忽然听见四五十米外的灌木丛里面,响起了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听着声音好像是大家伙。”
方振国手里面握着土枪,缓缓的靠近,见距离差不多之后,躲在一块大石头的后面,仔细看了过去。
只见一头300多斤的大野猪,正在草堆里寻找野核桃树的果实。
这一片树林,大部分都生长着野核桃树木,到了冬季野核桃便会从树上掉落下来。
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坚果,营养非常丰富,是野猪和一些食草动物的最爱。
方振国心中暗示,今天的运气,比昨天还要爆棚。
这才刚进入后山的树林,看到了这么一大只肥美的野猪,完全就是自己送上门来的肉。
今天,不再需要走那么远的路,跑到森林的深处,直接在家门口就能猎捕这么一大头野猪。
方振国端起土枪,开始瞄准。
“砰......”
一声枪响之后,里面的钢珠直接飞向那头野猪的脑袋。
这个距离,能够将野猪脑袋轰出一个大窟窿。
可结果让他没有想到,这猎枪放置的时间太久,导致准度偏了很多,没有直接打在野猪的头上,而是打在野猪的后背。
野猪身上被打的血肉模糊,可是没有正中要害,吃疼的惨叫了一声,然后拼命的朝着远处的方向跑去。
“该死......”
方振国气的骂了一句。
土枪昨天都还好好的,刚才在家里还特意检查了一遍,结果现在关键的时候出了问题。
看着一瘸一拐跑远的野猪,来不及多想,立刻大步追上去。
那头大野猪伤的很重,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流血过多而死。
方振国自然是不会放弃。
他一路追踪,翻过好几个山坡,来到了一片满是大石头的树林里面。
这个地方有很多的山洞,被村民们称之为鬼山。
之所以会有这个称呼,那是因为这片树林很邪门,经常会传出女人和婴儿的哭声,甚至还有一些犹如地狱厉鬼般的嚎叫声。
前几年,有一个村民就是在这个地方被吓疯,去小镇的医院医治半年,结果没能治好,后来大半夜的跳崖死了。
这件事从那以后,再也没有人敢踏足这里,说这片树林有鬼,都是远远的避开。
方振国并不害怕,因为这是村民自己吓唬自己。
这个世界上哪儿有什么鬼?
鬼,是迷信的说法。
这一片树林,之所以发出的那些诡异的声音,其实是因为山洞太多,而且山洞的洞口正好迎着山风的方向。
山风灌入到山洞之后,便会发出各种奇怪的声音。
这是一种物理现象,可以用科学解释。
村子里面的村民,很多人都没有读过书,文凭最高的,也仅仅是小学毕业。
他们文化不高,依然存在着很多的迷信思想,很多解释不了的事情,便会立刻跟鬼怪扯到一起。
“找到了!”
方振国顺着野猪留下的血迹,来到一个黑乎乎的山洞口。
里面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清。
不过他可以肯定,那头野猪,就在这个山洞内。
直接进去太危险,主要是摸不清楚里面是什么情况,说不定还有其它潜藏的危险。
在没有手电筒的情况下,贸然闯入,是极其不明智的。
那只大野猪虽然受伤,可随时会突然发起攻击。
方振国搬了几块大石头,放在山洞口,然后砍断旁边一棵树干,拿出刚才从家里面带来的绳子,在洞口的位置,布置好了一个专门捕捉猎物的陷阱。
一旦那只大野猪面跑出来,便会直接被陷阱给捉住。
布置好一切之后,心里面还是有些不放心,决定去查看一下,看看这个山洞有没有其它的出口。
要是有的话,那可就白折腾了。
方振国爬到一块四五米高的大岩石上,脚下便是那个山洞的腹部。
仔细观察一遍,确定并没有其它的出口,这下可以放心了。
“吽吽......”
一阵野猪的叫声。
声音是从旁边两块岩石的缝隙中传出来的。
他立刻走了过去,趴在大石头上,透过缝隙朝着下面看去。
只见下面是一个四五十个平方大小的一个大山洞,里面有着很多的野猪,刚才那头大野猪也在其中。
这些野猪中,大部分都是成年野猪,另外还有几头小猪仔。
方振国仔细数了一遍,高兴的差点跳起来,这个山洞里面的野猪,至少有20多头。
这些野猪,铁定就是前段时间祸害庄家的那一群。
两个多月前,正好是庄稼丰收的季节,村子里面的庄稼地突然被一大群的野猪破坏,导致大面积的庄稼被糟蹋。
村子里面立刻将人给组织起来,开始寻找这些野猪,结果连野猪的影子都没有找到。
“躲在这个地方,难怪村子里面的人没有找到。”
方振国咧嘴笑了笑,这些野猪就便宜自己了。
这么多肥美的野猪,那得多长时间才吃的完?
他来不及多想,跑回到山洞唯一的出口,开始用砍刀将周围的树木砍倒,劈砍成一根根木杆。
他的想法很简单,用这些木杆将这个唯一的出口给堵住,里面的那些野猪就没有办法出来。
这个山洞,就相当于是一个天然的猪圈,而里面的那些野猪,就相当于养的家禽。
在这些野猪里面,有不少公猪母猪,交配之后便能生出猪仔,猪仔长大又生小猪仔。
以后,就能拥有源源不断的肉。
另外,不用担心会被其他的村民发现,毕竟这个地方是鬼山,没有村民敢随便踏着这里。
三四个小时之后,方振国用结实的木杆就将山洞的入口彻底堵住,这相当于是一道非常结实的木门。
这些野猪,就算是有多大的力气都跑不出来,木杆非常的粗大,除非它们能够将这些木干咬断。
一个天然的大猪圈,赫然出现在面前。
方振国用手抹了一把额头上的大汗,咧了咧嘴,接下来,还有一件事情要办,必须将那头受伤的大野猪给弄出来。
他拿着口袋,在周围的树林里面捡了一大堆的野核桃,拖着到了山洞口,将木杆子做成的门推开,拿着砍刀走了进去。
山洞里面一片昏暗,他每走一步都非常小心,这些野猪一旦受到惊吓,便会开始疯狂袭击,一两只还容易对付,可这山洞里面足足有20多只。
很快,便发现了之前那只受伤的大野猪,此时已经死在地上,就躺在距离洞口不远的地方。
之前捡了这么多野核桃,是想用来将其它的野猪引开,然后将这只大野猪拖出去。
现在看来,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他将口袋里面的野核桃倒在地上,然后用绳子捆住大野猪的脚,用双手拽着,朝着洞口的方向移动。
野猪300多斤,重量非常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累的满头大汗,这才将它拖到山洞口。
休息片刻,将野猪开膛破肚,把里面的内脏掏出来,又把皮给剥了。
折腾了一个多小时,这才劈下骨头上面的所有肉,全部装到口袋里面。
为了不让野猪的内脏和骨头散发出的腥味,吸引那些大型食肉动物,他找了一个非常偏僻的地方,将其全部都埋着了泥土里面。
等做完这些之后,方振国这才拖着满满的一口袋肉往村子赶。
这重量,至少有200斤左右,拖起来非常的吃力。
不过问题不大,从这里回村子,只有一两公里。
天黑之前,肯定能够回到刘家村。
这次的收获是最大的,不仅捕获了一只300多斤的大野猪,而且还找到了一个天然的猪圈。
回到村口,天已经快黑了。
“你媳妇出事了......”
李铁牛看到方振国之后,朝着这边大步走过来。
“出什么事了?”
方振国心里面开始有些担心,铁牛急成这个样子,肯定不是小事。
“她被你大伯母一家子打了。”
“我是一个外人,不方便插手。”
“我刚才看不下去,本想劝劝你大伯母,结果反而被臭骂了一顿。”
李铁牛叹了一口气。
方振国听到这话,被气的不轻,扔下了手里面的肉,朝着家里的方向跑去。
等跑到院子门口,听见里面满是吵闹声。
他大步走了进去。
只见方国才和大伯母刘大芬,正气冲冲的站在院子里,双手掐腰,极其嚣张。
“你们家不想换自留地,那就把这个院子的地基还给我们家。”
“等明天,我就叫人把你们家的房子给拆掉。”
刘大芬就是气势汹汹,满嘴的唾沫星子。
她是村子里面出了名的泼妇。
很多村民都不敢得罪,她吵架的声音非常大,而且还会直接骂爹骂娘。
“好香啊!”
李铁牛吸了吸鼻子,眼睛朝着灶房的方向看过去,闻到了肉香味。
李秀梅知道方振国今天要去昨天的那片树林,所以一大早就起来炖肉,香味从灶房里面飘出来。
“你们家连吃的都快没了,怎么还有肉吃?”
李铁牛很诧异,他知道方振国家生活有多困难,家里都快揭不开锅了。
“昨天运气好,回来的时候猎到一只猎物。”
方振国提到昨天的事情。
“你小子真是走狗屎运了。”
李铁牛咽咽口水,他很长时间没有吃过肉,闻到肉香,忍住流哈喇子。
这个年代,所有人家的家庭条件都非常差,平时很少见到肉腥味,只有过年的时候才能有机会开开荤。
刘家村虽然背靠大兴安岭,山里面猎物非常多,可猎物变得越来越狡猾,很难猎捕到。
“等我一下。”
方振国说完,转身回到堂屋里面,取了一块肉,拿到院子里面递给铁牛。
“你确定送我?”
李铁牛瞪大眼睛,忙用手接了过去,提在手里面沉甸甸的,少说也得有二三十斤。
他是方振国从小的玩伴,家里揭不开锅的时候,他总是会送一些吃的。
前几天,还送了小半筐刚从地里面挖出来的红薯。
方振国一家子,靠着那些红薯才不至于忍饥挨饿。
“这么一大块,够我们家吃一天了,回去我就让媳妇儿给炖上。”
李铁牛高兴坏了,咽着口水,离开院子之后,提着肉就往家里跑。
方振国闻着肉香味来的灶房。
“别着急,马上就好了。”
李秀梅站在灶台旁边,手里面拿着锅铲,将炖在锅里面的肉用盘子舀出来。
里面放了一些萝卜,还有不少的土豆,肉看上去没多少。
李秀梅非常节省,准备将肉省着点,每天光吃肉,那点肉撑不了多长时间。
“这是我刚才特意为你煮的。”
李秀梅将散落到脸上的头发,用手指扒拉到耳后,将准备好的一大块肉用报纸给包了,又用构皮树扭成的细绳子,仔细的捆起来。
方振国看着她贤惠的样子,过去帮着将盘子里面的萝卜炖肉抬到堂屋里面。
大家拿着筷子,开始吃着香喷喷的肉。
“待会儿你还要去山里吗?”
杨春兰有些担心,当年方振国的父亲就是进山狩猎出了事情,再也没有回来,连尸体都没有找到。
每次方振国进山,她都非常担心,生怕他遇到什么危险。
“我今天必须去,放心,不会有事的。”
方振国夹了一块肉放在蘸水里面,搅了一下,然后扔到嘴里。
家里面的这些肉吃不了多长时间,必须所有的肉全部带回来。
再说,山里面有很多嗅觉灵敏的动物,要是再放上两三天,肯定会被全部刨出来偷吃光。
现在是冬季,人和动物一样都饥肠辘辘,不会放过任何能吃的东西。
吃完饭,方振国开始在院子里面准备绳子和砍刀,另外还有麻布口袋。
这种麻布口袋,是用麻草的皮经过加工之后编制成的,看上去简陋粗糙,可是非常耐用。
农村,基本上都是用这种口袋来装各种东西。
“你小心点。”
李秀梅拿着包好的肉走到院子里,塞到他绑在身上的帆布包里面。
“放心吧,媳妇。”
方振国微微一笑,见她刚才做饭的时候脸上沾了一些锅灰,伸手过去准备帮她擦干净。
李秀梅吓得慌忙往后退了一步,眼神中满是害怕,以为方振国又要对她动手了。
这让方振国有些无奈。
“我要去地里面割草,你早点回来。”
李秀梅在墙角处捡起镰刀,慌慌张张的从院子里面跑了出去。
看着她的背影,方振国叹了一口气。
前身对她太恶劣了,心里面已经留下心理阴影。
等李秀梅背景消失,方振国这才离开院子,一路走出村子。
靠近村子边缘的那些树木,很多都被村民砍伐,改成种植庄稼的土地,平时用来种高粱玉米和大豆什么的。
现在到了冬季,庄稼已经收完了,只留下了一堆堆的秸秆,远远的看去,颇有80年代农村的风貌。
方振国穿过田地,很快便到了森林中。
各种动物的叫声和风吹树叶的声音混杂在一起,在山林中回响。
“咔嚓,咔嚓......”
方振国一边往深处走,一边用砍刀劈砍挡在前面的那些树枝。
他记得昨天那个位置,当时还在路上做了一些简单的标记。
这是猎人最简单的常识。
森林中容易迷路,有了标记就不容易在森林中迷失方向。
顺着标记,他花了两个多小时,终于找到那个埋肉的位置。
将那些肉从土里刨出来之后,将一半的肉装到麻布口袋里面,剩下的没办法拿回去,等明天再过来。
把剩下的肉埋好之后,他拖着麻布口袋往村子里面赶。
等回到村子的时候,差不多是中午。
他将所有的肉全部用盐腌制起来,用绳子挂在房梁上。
这些肉,足够吃一段时间了。
他将屋子收拾了一下,把那张老虎皮装在口袋里面,提着前往小镇赶集。
赶集是分时间的,按照农历的时间来算,单日子赶街,双日子街道上基本上没有什么人。
今天正好是单日子,是赶集的时间。
一个小时之后,他来到小镇街上。
街道上满是赶街的人,到处都是叫卖声和讨价还价的嘈杂声,颇有农村小街道的气氛。
现在入冬了,不少村民都开始在囤年货,甚至有的已经开始买对联,买鞭炮,提前买,价格那些稍微便宜一些。
农村人,能省就省,一分钱都是钱。
方振国穿过街道,到了专门卖皮货的街角。
皮货商正在跟几个卖鹿皮和松鼠皮的村民讨价还价,将价格压到最低。
那几个村民只能硬着头皮卖掉。
“下次你们能不能带点好货卖给我?”
皮货商是个大胡子,嘴里抽着旱烟,吐了一口烟雾,脸上带着失望,他来这个小镇收皮货有些日子,可到现在为止,一件好货都没收到。
对于一个皮货商来说,好货才能赚大钱,普通的货色赚不到几个钱。
方振国刷好锅之后,将火升起来,然后将肉切成块,放在锅里面,加了一些葱姜蒜,开始用大火炖煮。
10多分钟之后,锅里面飘出肉香味。
“好香......”
方振国吸了吸鼻子。
这辈子都没有吃过老虎肉,这还是头一次,闻着这么香,味道肯定不错。
这个年代,国家并没有关于禁止猎杀老虎这方面的明文规定,老虎肉也是可以吃的。
肉炖好之后,方振国用勺子舀了一大盘子,端着去旁边的堂屋,放在桌子上。
随后,又跑到厨房里面拿了碗筷。
全程方振国都没有让李秀梅帮忙,以前的一个大懒汉,现在变得比任何时候都勤快。
“开吃......”
方振国在凳子上坐了下来。
“你多吃点。”
杨春兰夹了一大块放在他的碗里面,脸上满是慈爱。
“嗯!”
方振国点了点头,拿起筷子,夹了不少放到李春梅的碗里面。
李秀梅忍不住偷偷的看了方振国一眼,看着碗里面的肉咽了咽口水,可是不敢吃。
平时她很多时候连上桌子的机会都没有,吃的都是一些剩菜剩饭。
现在,方振国一下子对她这么好,反而不自在,心里甚至有些害怕。
“怎么不吃?赶紧吃呀,得趁热吃。”
方振国微微笑道。
李秀梅平时吃的很差,还干最累的活,身体营养根本就跟不上,看上去病殃殃的。
李秀梅微微点头。
“你的气色太差了,多吃一点肉,补一下身体,这样才会更漂亮。”
方振国又往她的碗里面加了两块,“把身体补好,才好生养。”
听到这话,李秀梅脸微微的有些发红,夹起一块肉放到嘴里面。
这个味道确实是不错,她吃了一块之后,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方振国,又看了一眼杨春兰,见没人说自己,这才继续开吃。
方振国看到她吃了,心里面好受多了,心里面的愧疚感减弱了不少。
看到李秀梅那小心翼翼的样子,有点心疼。
自从她嫁到这个家之后,就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
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三大盘子肉全部吃光,就连汤都喝了个干干净净。
大家都吃的非常满足。
今天这顿饭,是他们吃的最好的一顿。
“我去把碗筷洗了。”
李春梅拿起碗筷去了厨房,洗完碗筷之后,又把那些剩下的肉抹了一些盐,用中棕树叶子拧成绳子,挂在屋子里面的木杆上。
一直忙到很晚,她这才回到房间里面。
“以后这些家务,我帮着一起做,你就不用那么辛苦了。”
方振国看着她。
“你变了。”
李春梅眼睛红红的,想起今天方振国对自己的关心,这是她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这话让方振国愣了一下,但很快回过神来。
“我以前太混蛋了,现在我想通了。”
方振国耸了耸肩,“我以后会对你更好的,慢慢的弥补你。”
他感觉,自己像是在给前身赎罪。
“哦!”
李春梅并没有太当一回事,觉得方振国对自己好只是暂时的,狗改不了吃屎。
要不了多长时间,便会原形毕露,和之前一样对待自己。
想到这里的时候,李春梅心里很难受,她希望方振国一直对自己这样好,可是那是不可能的。
方振国看得出来,她并不相信自己的话。
现在解释这些也没用,她根本就不会相信。
这种事情,必须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
他现在已经做出了决定,既来之则安之,把家人给照顾好,将好日子给过起来。
自己都已经重生了,怎么还能让自己和家人过苦日子?
躺在床上,看着睡在旁边的刘秀梅,嘴角微微一笑。
李秀莲容貌清纯秀丽,皮肤白嫩犹如无暇的白玉一般,看上去娇媚可人。
就是身体太瘦弱,有些营养不良。
现在已经才18岁,在发育阶段,等以后发育起来......
方振国心里面还是挺庆幸的,幸好前身有点眼光,娶了这么一个漂亮的老婆。
要是娶一个五大三粗的,那可就真是完犊子了。
前身那方面有问题,结婚这么多年,甚至都没有碰一下李秀梅,连个孩子都没有。
“真是便宜我了。”
方振国低语了一声。
现在暂时还不能碰,等以后再说吧,这种事情得慢慢的来,急不得。
李秀梅原本已经闭上眼睛睡觉,听到声音之后睁开了眼睛。
看到方振国正盯着她看,直接将身体给翻了过去,然后又往更远的地方挪了挪。
第二天早上,等他起床的时候,李秀梅已经去外面的屋子里面做家务了。
穿上衣服,走出房间来到外面的院子里面。
刚准备出去透透气,李铁牛推门从外面走进来,一副悲伤不已的样子。
当他抬头看方振国,吓得直接往后退了一步。
“你,还活着......”
李铁牛回过神了,用手拍着拍着他肩膀,又拍了一下其他的地方,“你真的没死?”
“你就那么盼着我死吗?”
方振国有些无语。
“我是那种人吗?”
李铁牛昨天跟村民们一直等到太阳下山,见他还没有从悬崖下面爬上来,以为他跟李秀梅肯定是完了,刚才准备过来安慰一下杨春兰,然后召集村民直接绕到悬崖下面去找尸体。
结果没有想到,方振国好端端的活着回来了。
“我问你一件事,昨天是谁把身绳子给拿走的?”
方振国心里面一肚子气。
当时如果不是自己机智,恐怕和李秀梅早就死在悬崖下面了。
“我不知道,这种缺德事情反正不是我干的。”
李铁牛没有骗人,昨天他在悬崖边上待了一会儿之后,便带着村民绕到另外一边,看看有没有平缓的地方,好下去救人。
李铁牛将当时的情况说了一遍。
“你们离开之后,还有谁留在那里?”
方振国准备搞清楚这件事,看看是谁想害死自己。
“好像是你大伯。”
李铁牛抓了抓脑袋,想了半天,这才想起来。
方振国心里冷笑,果然是自己的亲大伯,竟然如此的歹毒。
现在没有任何的证据,拿他没办法。
不过这件事不能就这样算了,以后新仇旧账找这个大伯一起算清楚。
“没事…磷火而已!”
方振国松了一口气。
他终于明白那个赤脚医生是怎么被吓疯了的了,毕竟这个年代鬼火的形成可没有科学的解释。
“磷火?”
李秀梅脸色惨白。
“好了…你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鬼啊?真是的!”
方振国有些没好气,解开藤蔓,把李秀梅放到一块露出地面的大青石上。
“振国…我们是不是上不去了?”
李秀梅这会似乎格外脆弱,拉着方振国的衣角不松手。
“怎么可能?你先松手,我得先想办法找点食物和水,补充一下体力!”
方振国有些无奈的说道。
“哦…好…但是你可要快点回来…我有些害怕!”
李秀梅看着周围因为常年不见阳光而显得格外阴暗潮湿的环境,特别是不远处还有着一具不知道是什么动物的白骨,一脸的恐惧。
“这下面又不大,我不会耽误太久的!”
方振国已经大体估算出了这天坑下面大概就是一个不太规则的足球场大小,全部走一遍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哦…”
李秀梅恋恋不舍的松开了方振国的衣角。
方振国忍不住用奇怪的眼神看了李秀梅一眼,他有些理解不了之前明明恨不得自己这原生去死,怎么现在却变得如此依赖了?
不过,他也没多想,在附近找了一根手腕粗的枯枝拿着就开始探索起了周围。
有磷火的山洞他是暂时不打算去的,那么多磷火就意味着埋了不少生物的尸体,鬼知道会遇到什么。
花了近一个小时,方振国就走遍了天坑下大半的区域,却是毫无收获,主要是这里的植物他一种都不认识,找到几种野果也不知道有没有毒。
“算了…把这些带过去让李秀梅看看,说不定她认识呢?”
方振国顺手扯了一根藤蔓胡乱编了个网兜,然后装了几种野果回到了李秀梅身边。
“你看看…这些果子哪种能吃?”
他把装着野果的藤蔓网兜递给了李秀梅。
“我看看…”
李秀梅有些开心的把野果拿出来。
“这个不能吃…有毒…”
“这个我也不认识…”
“这个是刺梨,可以吃,就是不容易吃饱…”
“这个是八月瓜…很好吃的…”
“这个是蛇莓…”
看着她如数家珍般的把野果分类,方振国忍不住有些汗颜,自己好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青年,居然如此孤陋寡闻。
“咦?这是夜交藤…你在哪里找到的?”
看完了野果,李秀梅突然拿起藤蔓网兜,明显有些惊讶。
“夜交藤是什么?能吃吗?”
方振国好奇的问道。
“夜交藤是一种药材…它的根部就是何首乌!快去把何首乌挖出来,我听说公社有人高价在收购!”
李秀梅有些兴奋的说道。
“何首乌?你确定?”
方振国倒是听说过何首乌的大名,印象中野生何首乌好像挺值钱的。
“我爷爷就是采药的…我见过的!要是能挖到一个上百年的何首乌,咱们就能起新房子了!”
李秀梅兴奋的两眼都在发光。
“真这么值钱?”
方振也有些震惊,虽然他还不清楚这个时代的物价,但是却明白修新房子绝对是个很大的开支了。
“不上年份的不值钱…但是百年以上的,特别是成了人型的就值钱了!”
李秀梅解释道。
“那好…你先吃点果子,我去把何首乌挖出来!”
方振国也激动了,就算是穿越了他也是不想过穷日子的。
说干就干,他先找了一块薄石板当做工具,然后就顺着藤蔓的来路一路搜索过去,这一找就是大半个小时,才终于找到了何首乌的主根。
“这么粗的藤蔓?怕不是真有好货啊!”
方振国看着眼前比自己大拇指还要粗的多的藤蔓,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哥们你能不能过上好日子,可就看你了!”
他小心翼翼的开始顺着藤蔓的根部位置一点点的往下挖去。
在花费了近一个小时后,深埋地下的何首乌终于露出一半。
“嘶…还真是人型的?”
方振国倒吸一口凉气。
只见露出一半的何首乌有着明显的头部和躯干,连两只手臂都长的十分匀称,粗细都一模一样。
“这下发达了!”
方振国的动作变得更加小心起来。
又花了一个小时,才终于把有他小臂长短的何首乌完整的挖了出来。
“是个公的!”
他看着何首乌两腿间的部分,有些哭笑不得,这也长的太拟人了吧?
轻轻抖落多余的泥土,方振国拎着何首乌就回到了李秀梅的面前。
“啊!这么大的何首乌!我们都可以修瓦房了!”
早就望眼欲穿的李秀梅看到何首乌就是一声惊呼,原本苍白的脸上也浮上了两朵红晕,一双大眼睛直接就瞪圆了。
“这估计是多少年份的?”
方振国这会倒是冷静多了。
“不知道…我也没见过长的这么像人的何首乌,不过只看大小的话,至少也有好几百年了!”
李秀梅轻轻抚摸着何首乌,简直爱不释手。
“咳咳…我们是不是该想办法上去了?不然就算拿着何首乌也没地方卖钱啊!”
方振国笑了。
“对对…我们必须要活着回去!”
李秀梅的眼神顿时坚定无比,之前的柔弱和无助烟消云散。
“这丫头怎么感觉有双重人格一样啊…”
方振国忍不住嘀咕了一句,然后就去弄了些野果好歹把肚子塞饱了,又休息了一会,觉得体力恢复了才决定出发。
李秀梅依旧被藤蔓牢牢的捆在方振国的背上,而她的怀里则紧紧抱着何首乌,完全是一副财迷的样子。
方振国摇摇头,深吸一口气,开始抓着藤蔓朝上面爬去。
一开始还行,过了三十米的高度方振国的弱鸡身体就有些撑不住了,好在一路上还有一些长在山崖上的小树可以借力歇气,这才让他终于坚持到了留下绳索的位置。
“绳子呢?绳子怎么不见了?”
方振国看着空荡荡的岩壁,一颗心猛的就沉了下去。
这时候,他的体力已经见底了,别说徒手爬上去,就连顺利回到天坑底部都完全没可能了。
面对如此困境,他也有些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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