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您赶紧出去吧,程小公爷在大堂等着呢,剩下的我来做,我跟长安城里的厨娘学过……” 这是婉儿的声音。
“就她那样还能叫厨娘?连切菜都不教你,一边儿待着去,马上切完了,让程小公爷等会儿,民以食为天,天大,地大,吃饭最大,想来他不会怪罪的。”
程处默哈哈一笑,大步流星地跨进厨房,说:“文成兄弟说得对,这儿就跟我家似的,还招待啥呀!”
跟在后面的离儿差点一个趔趄摔倒,心里直犯嘀咕:这个程小公爷脸皮可真厚啊,刚才还在大门外大喊大叫,说自己是客人,要少爷赶紧出去迎接,这一转眼又说把这儿当自己家了。
程处默不把自己当外人,李世杰也很随意,瞟了他一眼,说:“程兄,你不在大堂待着,跑厨房来干啥,不怕别人说你不是君子啊?”
程处默爽朗地一笑,满不在乎地说:“我一个在军中混的糙人怕啥?更何况我现在还没继承爵位呢,等继承了再说,对了,为什么刚才问路时有村民叫你爵爷的”
李世杰听到这话,不由得翻了一个大大的白眼,脸上露出一副极其无语的表情,他无奈地叹息一声道:“我机缘巧合之下竟然把天花给治好了。而且啊,碰巧当天去救人的时候,我恰好穿着一身比较华贵的衣服。结果呢,那些人看到之后呀,居然就认为我是什么伯爵转世投胎来到人间的。于是乎,他们便开始称呼我为‘爵爷’了。一开始嘛,他们还想叫我‘小神仙’来着,可我寻思着这名字哪有‘爵爷’听起来威风、好听呀?所以最后干脆就让他们都喊我‘爵爷’得了。”
程处默在一旁静静地听着李世杰讲述完这段经历,然后笑着说道:“哈哈,原来是这样啊!既然如此,那从今天起,我也跟着大家一起称呼您为‘爵爷’吧!”
李世杰切完手中的羊肉,放下刀,一边洗手一边问:“程兄找我啥事啊?不会真是特地给我送钱吧,这种小事叫个下人送来就行啦。不过你来的正好,今天你可有口福了,让你尝尝啥叫神仙吃了都流口水的美味。”
李世杰转身到另一边洗手,这时候程处默才看清案板上放的是羊肉,而且肉全被切成了薄得像蝉翅膀一样的片状。
“这事儿一会儿再说,爵爷,不就是吃个羊肉嘛,谁没吃过呀,这羊肉腥味可重了,我还是更喜欢吃牛肉。” 程处默一脸的不信。
李世杰呵呵一笑,心说:我也想吃牛肉啊,可这时代牛那是重要劳动力,随便杀了吃是要吃牢饭的,不过羊肉涮火锅也不错啊。于是说道:“不信?待会儿吃的时候可别把舌头吞下去咯。”
程处默憨憨地摸了摸后脑勺:“真有那么好吃?”
李世杰眼睛一转,一脸坏笑:“要不咱打个赌…… 要是等会儿你觉得不好吃,长安铺子里的琉璃你随便拿,不限量。要是你吃了还想吃,以后就叫我大哥,咋样?敢不敢赌?”
程处默一听,顿时乐开了花,挤眉弄眼地赶紧点头:“爵爷你可真够二的,想送我琉璃就直说嘛,还打什么赌。不过你这情我领了,我从小就不喜欢吃羊肉,不过放心,以后我会手下留情,不会把你长安店里的琉璃镜全拿光的。” 说完,心里还暗暗提醒自己,等会儿不管多好吃,都得说不喜欢吃,不就是吃羊肉嘛,忍一忍就过去了,他就不信这个邪,羊肉还能比琉璃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