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匆匆走着,身上披着宋宝珊的斗篷。穿得也是她的女中校服,白衫蓝裙。
宋宝珊还是盛气凌人的口吻,吩咐我。
“放假了,爹不让我出门。宋宝卿你去,替我把这封信,送到陆记药铺,记得动作快点。”
她已经读了女中,每天最大的乐趣,是放学后,拉着我一起翻拣收到的情书。
之前宋宝珊为了偷懒,教我念书写字。
从初小到高小,我足足替她抄了七年作业。
现在情书太多,她根本懒得看。只是坐在炉火边,烤着手,指挥我。
“丑的不行。像狗爬的扔一边去。嗯,白字太多的,绝对不要。”
挑挑拣拣,几乎筛掉所有追求者。
“怎么回事?一个入眼的都没?宋宝卿你,是不是嫉妒本小姐,故意搞破坏?”
宋宝珊困了,打个哈欠,不满地挑眉嚷嚷。
我早已习惯她的风格,只是低眉顺目地呈上,最后一封情书。
“小姐,您看这张。”
素净的白色信封上,是一行清俊苍劲的柳体:
“宋小姐芳鉴”。
宋宝珊眼睛一亮,一把夺过去,护食地揣在怀里。
“给我!你不许偷看!”
可过了一会儿,她又磨蹭着过来,吝啬的把信施舍给我。
“宋宝卿,本小姐白教你练了那么久字。现在,我命令你,替我写一封回信。”
“我说,你写。”
“是”
我神色不变,任她吩咐。
最后也用柳体,在信封上工整誊下。
“陆公子砚右。”
谁知我替她回完信,隔天她又带回一封。
就这样誊完一封又一封。
一来一回,就是半个冬天。
宋宝珊的恋人,是陆记药铺的少爷。
她心情好的时候,偶尔也像寻常小女